2020年第一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保护区专项调查
及制作专题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荣迈竞磋(服务)2020-007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20年第一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保护区专项调查及制作专题片 分包一 | 1 | 400000 | / | 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偶蹄目动物调查及成果产出专项调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 / |
2 | 2020年第一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保护区专项调查及制作专题片 分包二 | 1 | 300000 | / | 制作保护区科普宣教专题片;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 /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0-04-21 至 2020-04-26 17:30:00
上午:09:00-11:00
下午:13:3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C区1号楼2单元2212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网上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5-08 14:3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C区1号楼2单元2212室)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5-08 14:30:00
九、磋商地址: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C区1号楼2单元2212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分包一 | 6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 63201010 0100204449 |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备注附项目编号 |
1 | 分包二 | 5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 63201010 0100204449 |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备注附项目编号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1695374242@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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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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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60077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C区1号楼2单元2212室
2、采购人名称: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971-27248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71-272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