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服务能力,并提供省质监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省环保厅相关备案; 3、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格条件:投标单位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过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