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采从“两端”为消费扶贫赋能
本报讯记者马金眈报道湖北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于9月启动以“千企参与、万众同行”为主题的全省消费扶贫月活动。政府采购作为该省消费扶贫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从采购需求端和产品供给端为消费扶贫注入新动能。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湖北省2020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暨“三专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与国家同步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今年湖北省的主题为“千企参与、万众同行”,主要包括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培训、推进消费扶贫专柜建设、建设消费扶贫专馆、开设消费扶贫专区、组织开展集采活动、组织开展对口帮扶采购活动以及广泛开展扶贫产品助销等七项内容。其中,组织开展集采活动即动员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群团组织通过消费扶贫专馆专区,优先采购应季扶贫产品作为食堂食材、干部职工福利等。
“接下来政府采购将从采购需求端和产品供给端两个方面持续推进支持消费扶贫。”湖北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刘仁樵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采购需求端,一是要督促未在“扶贫832平台”上完成账号注册的预算单位完成预算单位管理账号和采购人交易账号注册,科学测算预留份额,实行动态管理。二是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采购执行进度,特别是要通过平台加大力度采购贫困地区滞销农副产品。三是督促预算单位货到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货款。在产品供给端,各级财政部门将组织协调扶贫、供销、工会等部门,按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供应商在“扶贫832平台”注册上线、扶贫产品认定、农副产品货源组织以及物流配送等工作,用足用好政策,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同时,各个贫困县财政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与扶贫、供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积极促进产销对接,加强品牌塑造,培育优质扶贫产业。
记者从湖北省财政厅获悉,今年3月,湖北省省直13部门联合出台《湖北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预算单位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要求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本单位当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金额的25%,其中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金额不低于15%。为将《湖北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具体化,湖北省财政厅还会同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湖北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同时,湖北省还建立了预留份额动态调整机制、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和财政部门内部督办机制,协同推进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工作。截至2020年8月31日,湖北省在“扶贫832平台”上注册的预算单位达20278家,预留采购份额33253万元,开展采购活动的预算单位有14254家,累计采购农副产品44270万元,采购总额居全国第一位。湖北省入驻“扶贫832平台”的供应商达2716家,实现37个贫困县全覆盖。供应商通过平台销售农副产品65541万元,销售总额居全国第一位。获批新纳入“扶贫832平台”的9个省级贫困县入驻供应商316家,通过平台销售农副产品9873万元。总体来看,有效缓解了疫情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滞销压力。
“消费扶贫是抗疫之下助推脱贫攻坚的有力举措之一。”湖北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孙大钟表示,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把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作为重要抓手,助力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硬仗。
据了解,湖北全省消费扶贫月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开展。9月初为筹备阶段;9月中下旬为组织实施阶段;10月初为总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