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浙联手打造区域政采一体化样板
在6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层论坛上,长三角一市三省精心筛选一批重大合作事项集中签约。其中,上海市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约了推进沪浙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框架合作协议,两地将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共建、采购模式共创、监管结果互认、信用信息互享等方面展开合作。
根据协议,沪浙两地财政部门将先行探索,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原则,以打造最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追求,以采购过程规范高效和采购结果物有所值为导向,推进两地政府采购制度规则、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逐步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打造区域政府采购一体化建设示范样板。
在制度体系共建方面,两地将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在财政部统一指导下,加强分工协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共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共享改革创新成果,加强两地监督管理制度协同,消弭地区差异造成的政策壁垒和交易习惯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在采购模式共创方面,两地将共同探索推行“制度定规则、市场定价格、采购人定结果”的采购机制,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为前提,最大程度拓展采购人自主决策的空间,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监管结果互认方面,两地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两地形成精简高效、权责对等、结果互认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依托数据化监管体系发挥事前警示、事中督查、事后追踪作用,协同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保护供应商合法权利。
在信用信息互享方面,两地将推动政府采购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多维度信用评级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引导采购当事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此外,两地财政部门还将建立定期互访交流机制、沟通协调联络机制、联合工作转板机制,保障合作顺利推进。此次签约也标志着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法一体化和数字化转型迈出了第一步。
据了解,此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事项签约仪式共计签约重大合作事项19项,涉及产业合作、科技创新、生态环保、交通互联等多个领域。除了推进沪浙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框架合作协议,还包括:共同推进“两场”同步建设合作协议,共建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打造高能级创新绿核共建世界级著名湖区战略合作协议,长三角面向物联网领域“感存算一体化”超级中试中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商飞·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战略合作协议,共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创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框架协议,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合作协议,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协议,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长三角产业基金服务平台基金库首批入库意向协议,长三角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长三角地区省际交通互联互通建设合作协议,通州湾新出海口开发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长鑫12英寸存储器晶圆制造基地项目业务合作协议,共建长三角一体化量子通信干线网络、培育和发展量子通信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南通新机场合作共建协议。(乐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