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1年起组织开展对全省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
政府采购信息网小编获悉,为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格式,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等有关规定,河北省财政厅结合本省实际,与日前印发了《关于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格式的通知》(冀财采〔2020〕11号,以下简称《通知》)。
政府采购信息网小编了解到,《通知》要求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格式,自2020年7月1日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并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通知》对于政府采购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也作出了具体规定,“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是河北省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免费)。
政府采购信息网小编还了解到,根据《通知》,河北省财政厅负责对“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对“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市县(区)分网站”监督管理。另外,自2021年起,河北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对全省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评估结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重要内容,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