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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特种车辆购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5月14日    

民和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特种车辆购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  民政采公招(货物)2020-002号(第三次) 

二、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002民和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特种车辆购置(第三次)173322000民和县公安局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5-14 至 2020-05-20 17:30:00 

上午: 08:30-12:00 

下午: 02: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民和县财政局五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05 15:00:00 

七、投标地址: 民和县财政局六楼 

八、开标时间: 2020-06-05 15:00:00 

九、开标地址: 民和县财政局六楼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2民和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特种车辆购置(第三次)34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行2806 0360 0920 0176 362转账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3、其他事项

    /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庄全胜 

联系电话: 0972-8581656 

地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5楼 

2、采购人名称: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997309007 

地址: 民和县公安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民和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秦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972-8526409  

地址: 民和县财政局五楼采购办公室 

附件信息: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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