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启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聘
5月6日,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参加选聘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未受到过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1957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等。
据了解,本次公开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后由本人网上申请的方式。选聘人员应由现职(或退休前)缴纳社保的工作单位推荐方可参加选聘。推荐单位应秉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推荐本单位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选聘,并保证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时间。选聘申请系统中评审品目分为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其下设的最末级评审品目均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