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级全面推行政采电子化交易
云南省财政厅近日提出,自今年起在省级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云南省财政厅明确,自2024年起,省级预算单位除涉密采购、紧急采购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通过省级电子交易平台开展采购交易,不再进行线下交易活动。在此之前,已具备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先行先试。电子交易平台具有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在线投标(响应)、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确认、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诚信评价、统计查询等全流程电子交易与管理功能,并与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
云南省财政厅还要求,代理机构应具备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所需的场所和设施、设备,评审区域应与开标、休息、办公等区域进行物理隔离。代理机构应制定在电子化交易中发生设备断网、断电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要积极参加相关免费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省级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活动。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已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澄清说明或二次报价的,视为未进行投标(响应)、澄清说明或二次报价;因未完成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响应)或投标(响应)失败的,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缴纳报名费、付费购买采购文件、提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参加评审人员要按时到达评审场所,主动将通讯、录音或录像设备存放在物品存储柜中,不得带进评审区域,评审完成前不得取用。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应依法独立评审,如实记录打分理由,如需供应商澄清说明的,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向供应商书面提出,相关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书面澄清。代理机构要对交易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做好电子化交易文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