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出政采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替代财务证明、纳税证明等材料。
重庆财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4月底根据国务院授权,推出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承诺制实施以来,市场主体反响较好。
“实施承诺制,一纸承诺就替代了很多材料,极大地提升了便捷性,也更加绿色环保。”北京网御星云公司西南区域负责人陈总经理谈到,原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要在投标和响应文件中附上现金流量表等许多财务报告资料,上市企业甚至要附上上百页的财务审计报告,还要去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税收、社保、信用等资料,既不便捷,也浪费纸张。
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说,承诺制是以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和全国政务大数据为基础所制定的政策,作出虚假承诺的供应商,除按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接受行政处罚外,还会被纳入失信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违法违规成本将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