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吹响政采提质增效“冲锋号”
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吹响了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的“冲锋号”。
紧扣财政经济现状,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四川省财政厅提出了不少务实的举措。比如,在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严格采购预算编制管理。采购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基于工作实际需要确定采购项目目标,科学测算预算经费需求,合理确定采购预算,杜绝超标准、豪华采购。对预算有保障的采购项目,可按规定申请提前开展采购活动。建立健全预算评审制度,对经费需求较大或者测算难度大的采购项目开展预算评审,必要时开展绩效评估,将评审、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申报、调整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通知》还要求,采购人要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要求,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加强需求管理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依法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坚决防止重复低效采购、超标准豪华采购,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的政策和绩效目标。
在加快政府采购诚信建设方面,《通知》提出,将健全完善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制度机制,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工作,评价结果综合运用于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供应商推荐、评审专家聘用和相关主体信息库的日常管理等方面。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运用,强化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
针对政府采购监管体系的完善,《通知》明确,要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政府采购监管中的运用,丰富完善监管手段,强化规则控制和预警提示,提升采购监管效能。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财政、纪委监委、公安、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互动的政府采购监管新格局,查处政府采购违纪违法行为。
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机制,《通知》提出,要规范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行为,按照受理与审理相分离、随机组成合议庭、岗位互相制约的原则,建立省级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随机选取收案人员、办案人员和审查专家,现场公开办案人员信息、网上公开案件处理结果的“三随机两公开”工作机制,实行与行政裁决并行的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非强制性纠纷化解。发挥行政裁决典型案例指导作用,促进行政裁决专业化、规范化。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队伍建设,通过配强工作队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建立专家库等方式,探索行政裁决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