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财政“四个全国率先”打造政府采购最优营商环境
近年来,深圳市财政局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推出多项改革创新措施,努力营造优质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国家和广东省发改部门组织开展的营商环境评价中,深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均位列第一。
一是率先建立健全行政裁决机制,推行“公平采购”。作为全国三个改革示范点之一,深圳市出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规程》,按照“三随机两公开”的内控机制,建立“受理-调查-调解-审理-决定-送达”的业务流程。将调解引入行政裁决机制,提高争议解决的灵活性和有效性,2021年成功调解案件31宗,调解比例占当年案件量的41.89%。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程序中建立专家审理制度,邀请专家对案件争议焦点提供专业意见,提高行政裁决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是率先发布城市发展机会清单,推行“阳光采购”。将分散的政府采购信息汇总形成政府需求清单向全社会公开,打造企业参与城市发展的“政企直通车”。建设智慧财政“采购意向公开”系统,为全市预算单位提供网上编辑平台,提升采购意向公开效率;2020—2021年,深圳共有逾千家预算单位提前发布了采购意向信息,预算资金规模超过400亿元。
三是率先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推行“融资采购”。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无抵押、纯信用贷款,大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设立“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出台贷款贴息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订单融资贷款纳入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范围。2021年,深圳市建立订单融资线上平台,实现申请“免”注册、融资“秒”审批、银行“秒”放款;目前,累计融资金额突破20亿元,惠及企业300多家。
四是率先建立市区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推行“数字采购”。2021年,运用“云计算+微服务”的技术架构,上线政府采购智慧平台,集成服务采购人、供应商、监管部门、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六方对象,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交易、闭环监管。打通与第三方机构的数据通道,自动获取商事主体信息、财税信息,为用户提供“一门式、一网式”业务办理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