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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年06月16日    

    福建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为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印发通知,从6月开始对2020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今年监督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并突出对未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自主创新、绿色节能等政策功能,限制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等营商环境,不按规定清退保证金、不按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代理机构登记信息不真实等方面的检查。

    在监督检查基础上,今年还新增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环节,鼓励被检查代理机构自愿参加评价,其他代理机构申请参加评价。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以及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并分别按照成长型、综合型两类进行评价,该举措将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有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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