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省财政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工作的通知》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2021年底以前,建成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实现省和各州(市)、县(市、区)电子卖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打造统一、开放、有序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市场,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电子卖场交易机制,更好地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提出了这些目标要求。
据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尽快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财政部要求加快电子卖场建设,鼓励省级财政部门建设覆盖全省范围的电子卖场,提高集中采购目录内小额零星采购的交易效率。云南省结合当地实际,提出 2021年底前,全省基本建成规则统一、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体系。二是全省电子卖场发展的需要。目前云南省电子卖场由各州市县区分级部署,电子卖场之间存在交易规则不统一、供应商和商品资源不共享、供应商重复注册等问题,不利于形成统一的电子交易市场。
据了解,《通知》明确了电子卖场的主要任务,具体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着力构建互联互通的统一平台体系。要求各地电子卖场要以省级电子卖场为中枢实现互联互通,并与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业务融合。省财政厅统筹全省电子卖场建设,协调指导全省电子卖场工作开展。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按照省级电子卖场数据接口规范,建立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电子卖场建设,共同构建全省电子卖场平台体系。同时,要求各级电子卖场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二是逐步完善规则统一的交易制度。《通知》明确了电子卖场交易范围和交易方式。省财政厅统一制订全省电子卖场商品目录,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电子卖场交易范围主要是商品目录内的小额、零星项目。交易方式包括网上直购、反向竞价、在线询价以及定点采购。新增反向竞价、在线询价的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时,采购人可依法顺延供应商;履约验收不合格、双方解除合同时,采购人不得顺延,应按《民法典》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等规定。
三是共同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开放的统一市场。各地承担集中采购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集采机构”)负责组织供应商常态化公开征集工作。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统一发布供应商征集公告,集采机构按属地组织本级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常态化公开征集工作,审核供应商注册、入驻和商品上架申请,一地审核,全省通用,不得在法律法规以外设置任何门槛和限制。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供应商征集公告,并同步到电子卖场平台,各级电子卖场参照执行。供应商注册、入驻审核结果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电子卖场平台同步公示,上架商品信息在网上超市(网上服务市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规范统一的供应商及商品管理机制。集采机构依据供应商注册、入驻时作出的承诺,对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商品进行价格巡检、诚信预警、违约惩戒等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商品的日常管理,电子卖场供应商一地受罚,全网生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通知》规定,另行制订供应商及商品日常管理制度和供应商承诺书,供各级电子卖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