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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年04月21日    

    四川调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调整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

    据了解,四川省财政厅根据工作实际,在上年的目录基础上对《指导目录》进行了一些调整。其中,新增了部分品目,如在“B工程类”下增设“B0303拆除工程”“B10招标投标工程”;删除了部分品目,如删除“B01建筑物施工”“B02构筑物施工”“B03工程准备”;规范了品目说明,如对“B07装修工程”“B08修缮工程”“B99其他建设工程”“C081401印刷服务”“C1204物业管理服务”等品目的说明进行调整。

    四川省财政厅强调,除《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外,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下的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原则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参照《指导目录》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确保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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