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一季度,市财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打响2021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第一枪。
此次清理采取预算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均纳入清理范围,坚决予以取缔。为强化清理力度、保障清理质量,市财政部门还公开设立了举报专用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密切关注、群众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根据预算单位自查和清理情况,重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部分重点领域的采购项目开展重点核查,对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坚决予以通报,巩固清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