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市财政局全面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加大政府采购创新力度,积极完善共商、共建、共享机制,通过“听、亮、引、增”等方式,聚力解决企业所需所盼,全面打造贴心、阳光、诚信、高效的政府采购服务品牌和便民、亲民、利民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听”民声,打造“贴心采购”。青岛市财政局积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多渠道访察民意,零距离听取民声,实打实纾解难题。
一是制作业务指引手册,对重点问题进行点对点指导。对市场主体普遍关注的采购平台操作流程、政府采购时间节点、重要法律法规规定及质疑投诉相关程序进行全面梳理并汇编,并通过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切实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二是设立政府采购服务日,对焦点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青岛市财政局将每月的5日设为供应商服务日、15日设为代理机构服务日、25日设为采购人服务日,由市、区两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人专门接待服务对象来访,建立面对面听取建议、政策解读的顶格沟通交流机制。三是开展采购沙龙活动,热点问题心贴心探讨论战。坚持“听实话、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的宗旨,以服务对象的感受为坐标,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将需求方、供给方、中介方、监管方放在同一时间、空间、话题框架下,围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难点重点进行座谈,通过观点碰撞、角色转换,切实激发新思路、新方法,为下一步制定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政策措施奠定基础。
“亮”信息,打造“阳光采购”。青岛市财政局依托“1+9+N”工作机制,成功搭建覆盖政府采购全流程的信息公开模式。
“1个平台”全公开。不断完善青岛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管理平台信息发布功能,实现采购信息、动态信息、监管信息、服务信息的内外网实时交互,为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载体支撑;“9个环节”全透明。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意向、采购计划、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资金支付这“9个环节”信息全部对外公开,政府采购全流程沐浴在阳光下,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即可网上查询相关采购信息;“N项制度”全规范。先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等8个文件,明确全流程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制定全流程操作指引,为采购人、代理机构规范开展采购活动提供依据。
“引”行为,打造“诚信采购”。青岛市财政局坚持按照法制化、市场化原则,在法律刚性约束基础上,以诚信管理为抓手,积极引导政府采购各方主体的预期和行为,建立起全覆盖的政府采购诚信评价体系。
一是建立诚信评价机制,营造诚信履约氛围。率先将诚信监管范围由传统理论上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四方主体扩展到六主体,增加交易平台及交易场所提供方,规范各类失信行为157项,涉及投标、开标、评审、订约、履约等政府采购全流程,实现政府采购监管理论创新。通过对不同主体分类评价,将诚信约束转化为行为自觉,在全市营造诚实信用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提升专业化水平。通过“监管部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与“代理机构自愿申报参与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度执业情况开展监督评价,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
“增”服务,打造“高效采购”。青岛市财政局坚持减环节、简流程、降成本、压时限、提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一是跑出“加速度”,推动政府采购提速增效。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提速至10个工作日内;验收时间明确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资金支付时间由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提速至5个工作日内。二是推行“一次办好”,提升参与活动便利性。积极践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技术手段,全面免除供应商现场报名环节,参与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在线提交营业执照、财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证明等基础信息,年度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交纸质版本,实现一次提交、全年无忧。三是打好“金融牌”,缓解供应商融资难题。搭建起“政采贷”信用融资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零门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率的信用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平台已有合作金融机构17家,获得专项授信额度140亿元,已累计为企业贷款1.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