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优化政采营商环境再出新举措
本报讯记者张明柳通讯员张沫报道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确保供应商公平公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山东再出新举措。山东省财政厅要求,自7月7日起,该省代理机构需公布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
近期山东省财政厅系统梳理汇总了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未能中标(成交)原因,在此基础上,要求各采购代理机构自7月7日起,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一并公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及未中标(成交)原因;使用招标采购方式的,还应向相关投标人公开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此举保障了供应商的知情权,维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助于供应商总结经验与不足,不断提升参与政府采购的能力,进一步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与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