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措施力促政府采购便捷高效
记者近日获悉,广西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印发《2020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专项实施方案》,提出多项举措,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加力提速。
《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级政府6月30日前全部建成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全区使用“一张网”。各地通过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实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搭建包括项目采购信息系统和电子卖场信息系统的电子化采购平台,实现网上交易,采购活动更加便捷高效。
压缩时间,提高采购时效。各采购单位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尽最大可能缩短政府采购交易时间。降低成本,调减小微企业履约保证金比例。各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履约保证金降为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落实扣除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参与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实施方案》还要求各采购单位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告,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资金审核支付效率,4个工作日内审核支付财政专户实拨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