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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年04月15日    

    广西财政:出台方案正式启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2020年3月26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广西财政厅印发了《广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全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主要包括11个方面内容共32项措施,明确了“三年基本完成、五年全面推进、长期持续深化”的改革思路,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对广西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做了顶层设计。

    方案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按照财税改革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广西改革工作的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和时间要求等,明确坚持问题导向、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力争通过数年的努力,逐步建成以优质优价采购结果和用户反馈为导向,以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为标志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为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和现代财政制度夯实基础。

    对如何实现上述目标,方案给出具体措施,明确了实施路径,并提出了时间要求。为确保2022年底前自治区层面主要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全区各项改革全面落地生效,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工作方案明确了以下八大方面改革举措:

    一是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理顺政府采购主体与各方权责。强化采购人在采购需求制定、履约情况验收、内控机制建设、政策功能落实、采购信息公开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权责对等要求,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的绩效和政策目标。推动各级预算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细化采购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堵塞内部管理漏洞。将采购政策目标嵌入采购人预算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评价,完善预留比例、需求标准管理等机制,形成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的机制,还“权”于采购人,还“责”于采购人,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二是以改进评审机制为突破,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改进评审制度,允许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特点自行合理确定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自主选择评审专家。进一步强化专家的参谋咨询作用,允许采购人引入专家参与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强化专家的专业支撑作用。引导采购代理机构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快专业化服务转型,为采购人设定采购需求、拟定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等提供专业服务。

    三是以健全政府采购交易机制为重点,提高采购集中度和运行效率。督促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特点确定对应的采购方式、竞争范围、评审方法和合同类型,推行多种网上交易方式,完善项目采购交易规则。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2020年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不断探索推进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积极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提高采购运行效率和绩效。

     四是以健全政策落实机制为抓手,发挥采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健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机制,将采购人落实政策功能的重点从交易环节前移到需求编制环节,督促采购人切实贯彻落实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支持中小企业以及推进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支持脱贫攻坚战等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和资金在促进经济稳增长、惠民生等功能作用,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五是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契机,保障各类采购市场主体权益。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部署,坚决集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完善广西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平台、做好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加强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运用。积极推进公开采购意向工作,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六是以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为支撑,提升采购便利度和监管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提升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研究出台全区统一的电子卖场管理办法,逐步推动实现各地电子卖场和各类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同时,通过信息综合利用和大数据分析,为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

     七是以完善制度办法为着力点,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提供坚实保障。方案中的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效,必须以相关政府采购制度的修订出台为前提。广西财政厅主动跟进财政部制度的制订和修订进程,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对我区现有的政府采购制度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我区各项改革工作实际,做好“立改废”工作,为深化我区政府采购改革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八是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效为目标,全面协同推进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广西财政厅将切实担负全区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推动建立健全上下级和横向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全面协同推进深化改革。加强公共采购政策协同,推动在工程招投标、医药采购等公共采购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形成政策合力。以改革为契机,抓好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加大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采取一系列配套工作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制定和落实内部责任分工、制作任务台账和倒排任务完成时间表、研究起草采购意向公开试点文件和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积极宣传改革精神和全面培训解读改革政策等,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改革措施落实,保障改革顺利进行和按质如期完成,加快构建更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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