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政采融资系统”助企业阔步前行
该省建立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系统,可实现信息查询、融资申请、账户约定、贷款发放等业务流程的线上全流程操作,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本报讯记者马金眈报道近日,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系统(以下简称“融资系统”)正式上线,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可享受从融资申请到贷款发放的一站式融资服务,不仅提高了融资效率,服务也更加精准。
“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系统平台目前已完成系统开发和线上测试,即日起正式上线运行。”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刘辉文近日在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融资系统是湖北省财政厅依托省级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湖北政府采购网建立的,并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通过政府采购、融资申请、授信意向等数据的传输共享,实现政府、银行、企业的三方信息在线交互,为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从融资申请到贷款发放的一站式融资服务。
融资系统不仅使融资效率大幅提高,对企业的服务也更加精准。系统可实现信息查询、融资申请、账户约定、贷款发放、资金支付及还款的线上全流程操作,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除此,金融机构可在线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小微企业融资意向及历史中标(成交)信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进行预授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企业的有效性。另外,融资系统上线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准入门槛和融资成本也大幅降低。对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原则上不再要求其提供自然人保证以外任何形式的担保。根据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为限实行应贷尽贷,并给予中小微企业原则上比同期同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的融资利率,且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和附加其他任何条件。
刘辉文表示,政府相关部门不参与具体融资活动,只做好政策引导、技术支持等服务工作,充分激发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市场主体在融资活动中的自主性。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及贷款额度,中小微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融资活动及合作银行。考虑到不同地区开展融资业务的差异性,市县可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政银企”合作线上融资业务。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规范和引导,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还借鉴外省成功经验,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其中不仅规定了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的业务融资模式、主要业务流程、参与主体及条件,还明确了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信部门、采购单位、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各方的职责。
对于融资系统上线后,财政部门进一步的措施,刘辉文认为,要强化服务意识,更大力度激发全省中小企业的市场活力,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内生动力,降低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成本,提高企业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获得感。
若参与"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不按承诺事项办理贷款申请且投诉较多,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对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采购单位未按要求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未在法定时限进行合同备案、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资金等,财政部门会及时提醒,督促改正;中小微企业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财政部门会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经信部门会取消其企业经信系统各类项目资金申报资格。
“线上‘政采贷’业务是本省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的又一突破口和切入点,可以促进金融支持直达中小微企业,有效满足政府采购中标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李彤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记者了解到,银行机构会针对线上"政采贷"业务的特点,为其量身打造高效便捷的业务流程,并开发设计相应的"政采贷"产品,向中标企业提供"一快两低"的融资服务,即融资快、门槛低、成本低。首次线上申请贷款的中小微企业,银行机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放款,再次申请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放款。
据了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俗称"政采贷",是银行依据政府采购订单向中标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的业务模式。近年来,湖北省银行机构通过线下与财政部门合作开展该项业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线下信贷审核流程长,效率不高,企业的业务发展受到限制,且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步履维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系统的建立无疑是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暖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