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共同营造一个诚信有序的政采环境
政府采购是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作为财政部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第一份制度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
现阶段,全国各地纷纷探索研究“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积极为政府采购当事人赋能,共同营造一个依法规范、公开透明、公平正义、诚信有序的政府采购环境,努力为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孕育新动能,构筑新优势。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持续服务采购当事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在简化程序、规范流程、促进公开、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价格扣除,不以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作为资格条件,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网上商城备案入围、推进六种采购方式电子化、强化供应商培训和打造特色场馆等措施,主动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推进网上办理业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电子化服务,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实现高质量发展。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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