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清理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公布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清理情况,经清理共发现102个问题,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整改。
据了解,内蒙古财政厅按照财政部规定,要求自治区本级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和14个盟市通过自查、排查并结合代理机构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十种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经清理共发现102个问题,涉及“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等4类问题。 (内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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