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歧视待遇,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者投资者国别,以及产品或服务品牌等。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