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做好“四篇文章”推动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的通知》,对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再造,提出了16条改革措施,制定了9大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引,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方面,逐步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一是做好流程简化文章。将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由原来的114项压减至38项,分散采购限额统一提高到150万元,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采购自主权;将集中采购项目在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待的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压缩至10天;设置批量集采大订单触发机制,缩短批量集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
二是做好流程优化文章。调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核流程,减少因初审不通过而导致的重复公示;取消投标保证金、精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要提供的材料,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印发标准化格式参考文本,以标准化促进采购管理规范化。
三是做好流程细化文章。编制《政府采购管理业务流程图》,明确政策依据、办事材料、提醒事项、政策咨询人等事项,提高服务各方采购主体的效率和水平;编制《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组织执行流程图》,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规范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指引》,畅通供应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
四是做好全流程电子化文章。促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度融合,加快实施“从编制部门预算,到政府采购交易,到采购结果运用”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预算—采购—支付—资产管理”的财政业务横向一体化以及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业务的纵向一体化,全省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同平台、无纸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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