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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年10月24日    

    河南省长垣县: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2018-10-24 


        河南省长垣县做好“四个保障”,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是建立机制保障。该县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出台了《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先后3次完善《长垣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政策依据。    

    三是规范程序保障。由实施主体单位提出购买项目申请,经领导小组遴选研究后,确定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项目确定后按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并组织实施。同时,健全项目评审、资质审核、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经费拨付等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是强化预算保障。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制度,把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财政部门和购买服务主体单位对购买服务进行全过程跟踪评价。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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