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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采行业一周要闻(10月28日-11月3日)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招采行业一周要闻(10月28日-11月3日)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NO.1

     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10个案例

     10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发展改革委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开展第七批排查清理,对案例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了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主动核查整改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外地小规模工程建设企业投标问题等10个案例。各地区、各部门对照通报所列案例自查自纠,认真学习有关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大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进一步健全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NO.2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

     10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专用信用报告应用场景主要包括: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金融市场应用;公共资源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等商务经营应用。

    NO.3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征求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意见

     1028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原《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01号)同时废止。《管理办法》明确提高评标费标准,评标时间3小时以内的,按每人每次600元支付;评标时间超过3小时且总评标时间8小时以内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评标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50元。《管理办法》提出,自驾车或者不能提供有效票据的交通补助标准,统一按照200元包干。此外《管理办法》还进一步明确支付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专家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发票后30日内支付评标专家劳务报酬。

    NO.4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

     1029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企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11月至20251月各市建委(建设局)、人力社保局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结合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全面比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出处理意见并附上询问笔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核查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NO.5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

     1029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了招标范围;资质要求;评标办法;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等方面共28条负面清单。

    NO.6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负面清单

     1029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了承揽业务;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等方面共34条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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