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3月13日-3月19日)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NO.1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建设符合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
促进信用奖惩机制规范使用。信用奖惩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地的重要抓手,也是饱受舆论争议的重要内容,主要表现在有些部门或地方奖惩边界不清、措施不明、制度泛化等方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明确了信用奖惩制度实施的法律目的,规范了基本的奖惩措施,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服务、融资授信、招标投标、商务合作等方面创新奖惩手段。明确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要求各行业、各地区要出台相关制度对名单的列入标准、移出条件、不利影响、救济途径和相关程序等内容进行规范,确保信用奖惩在行政、市场等领域实现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NO.2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高效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2级水平作为节能产品认证依据及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设备采购依据。要求严格执行节能国家标准。充分发挥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在政府采购、引导绿色消费中的支撑作用。探索将产品设备节能减碳量纳入能效标识。《通知》指出将加强综合性政策支持。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高效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NO.3
四川省人民政府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加快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
3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重点》”)。《工作重点》明确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交易、支付全流程电子化。《工作重点》强调将不断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转型发展。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统计、金融、税费管理、进出口、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标采购、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NO.4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推动《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立法论证工作
3月14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2023年度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有:强化制度保障,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用制度引导、约束、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适时推动《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立法论证工作,适时修订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NO.5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围绕规范采购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
3月17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2022年重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制定印发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围绕包容普惠创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完善助企政策、收费目录清单调整、优化用电用水用气服务、审批制度改革、市场监管、规范采购流程等方面,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11条,其中包括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全省二季度项目集中开复工暨长春市医药产业项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2年全省春季项目集中开工项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编制《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重大课题项目等采购项目,做到应该公开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