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10月31日-11月06日)
·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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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布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设计多项试点经验与招标采购领域相关内容。其中包括:“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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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11月1日, 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以下简称《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进展。
据悉,《条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十六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应当充分听取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NO.3
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至明年12月31日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就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作出安排。根据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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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通知提出,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9号),进一步规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据悉,征求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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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主动指导服务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近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服务,指导招标人规范高质量编制招标文件和审查招标文件。在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由于部分项目招标人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以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要求方面无法准确界定,从而使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为此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探索开展“主动服务,为招标主体减负”活动。一是及时与招标人沟通,主动指导服务。二是梳理常见问题,提出对策,纳入台账。三是同步公平竞争审查,统筹推进。在招标文件审查的同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把关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业绩要求等公平竞争审查内容。在有效提升招标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减少异议投诉等问题,切实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