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11月22日-11月28日)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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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杨洁1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意见》突出利企便民,着力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突出公平高效,着力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突出权益保护,着力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鼓励和支持试点城市,深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现从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到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以更加阳光透明、规范高效的招投标制度规则和标准,为内外资企业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NO.2
海南:构筑项目招投标防火墙,“回头看”压实整改责任
近期,海南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土地利用、工程招投标、国土空间规划“三个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加强对土地利用(含围填海问题整治)、工程招投标、国土空间规划“三个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通过日常监督、集中监督、专项检查“三位一体”监督模式,保障重大工程建设高效廉洁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相关问题279件33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4人,移送司法机关56人;给予诫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组织处理9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2批60人。海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要求每季度对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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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12月1日起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近日,青海省印发《省本级关于全面运行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因疫情影响,原定于2021年11月1日起在青海省本级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现推迟为2021年12月1日起在省本级全面运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届时将关闭线下项目发布公告、抽取专家等功能。《通知》强调,各采购主体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省级各部门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主动作为,强化内控管理,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网)未与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外网)对接前,手工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外网)中录入采购计划信息,并在附件中上传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网)中打印并盖章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批)表;各采购代理机构尽快完成评标场地信息化改造,保障系统顺利运行,及时制定信息系统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保障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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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社会监督体系
11月23日,从内江市发改委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成效,加强工程招投标领域常态化监管,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内江结合系统治理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制定出台《内江市工程招投标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聘请首届工程招投标社会监督员19名。此次聘请的工程招投标社会监督员均为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来自司法机关、建筑行业协会的专家。社会监督员将义务参加全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督活动,及时、公正、准确地反映有关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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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潜江: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停收“两金”
近日,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初,该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免收“两金”(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截至11月11日,全市已开标项目125个。按以往规定,涉及的投标企业应缴纳投标保证金约1.4亿元,中标企业需按照合同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近7亿元。结合往年数据测算,这两笔保证金款项全部免除后,每年可为市场主体减轻资金占用负担近10亿元。在为企业减轻负担的同时,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严管机制,着力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和运用,促进企业诚信履约,严防因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带来的工程建设质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