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深圳样本”
2019年,深圳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领域全力推行“1234”工程,为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积极条件。
“1”即强化电子化采购平台功能,在供应商注册环节实行“不见面审批”,方便企业实时便捷地参与投标,尽量减少需要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承诺制管理。
“2”即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不收取或按较低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3”即推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预付款制度改革以及付款提速改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4”即建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建立公平有效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机制以及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公平竞争。
此外,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圳市财政局取消了11项政府采购审批审核事项,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招标机构职责,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为深入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市、区两级政府采购活动,强化法治意识,深圳市财政局每年均会针对市区两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及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举办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培训。2019年,深圳市财政局针对评审专家及供应商开展了具有创新意义的“不忘初心 立行立改 共同打造阳光采购”诚信承诺签名暨典型案例宣讲活动,通过对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处理)典型案例宣讲,诚信签约仪式,倡导政府采购参与各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诚信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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