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收取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保函替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财管【2017】49号),为适应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需要,提高效率,节省投标费用,降低投标成本,为投标人参与集中招标提供便捷条件,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我公司2021年收取年度投标保证金,采用公开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开展此项收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1.1适用范围
2021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我公司招标代理的物资类、非物资类所有项目。
1.2有效期
2021年度投标保证金自办理之日起生效,于2021年12月31日截止,跨年度的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批次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认定,以该批次公告要求为准。
1.3办理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2020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供应商服务大厅招标专柜。
业务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6076764
物资类项目咨询联系人:裴经理 电话:0971-6076825
非物资类项目咨询联系人:万经理 电话:0971-6076792
1.4收取标准
1.4.1年度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详见下表:
物资类年度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
编号 | 项目类别 | 年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1 | 协议库存采购物资 | 20万元 |
2 | 其余物资(除协议库存物资采购以外) | 5万元 |
特别说明:物资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批次项目年度保证金按项目类别叠加缴纳,如:某投标人既参与协议库存采购物资投标,又参与其余物资投标,则应缴纳年度保证金为25万元(即协议库存采购物资20万、其余物资5万)。
非物资类年度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
编号 | 项目类别 | 年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1 | 施工 | 20万元 |
2 | 勘察设计(含科研设计一体化) | 10万元 |
3 | 监理 | 10万元 |
4 | 其他服务(除设计\施工\监理以外) | 5万元 |
特别说明:工程与服务类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批次项目年度保证金按项目类别叠加缴纳,如:某投标人同时具备施工和设计能力,拟办理施工和设计的年度保证金,则应缴纳年度保证金为30万元(即施工20万、设计10万)
1.4.2重要提醒
物资类与非物资类采购批次项目年度保证金分别缴纳。
1.5缴纳方式
方式一:年度投标保函
投标人自行选择银行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2),相关要求如下:
1)投标保函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由银行有权签署人签字,加盖专用章。
2)年度投标保函金额,按照收取标准的要求确定;
3)收到我公司提交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事实的书面函件后,由担保银行向我公司支付扣减或没收款;扣减或没收金额,为投标人所投标包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标准;
4)保证金保函建议办理有效期一年。投标人在保函有效期内最后一次参加投标,其投标有效期如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则年度投标保函有效期自动延至该次招标有效期结束日止。
方式二 : 年度投标保证保险
投标人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一切赔偿,保险合同须包含以下内容或约定:
1)保险险种:投标保证保险。
2)被保险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公司及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保险金额:投标人的投保保险金额,按照收取标准的要求确定
4)绝对免赔额: 0元
5)保险期间:年度投标保证保险,保险期间须与被保险人要求的期限保持一致。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应在其年度投标保证金保单承诺期限内。
6)特别约定
a.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对本保单后附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部分做如下更正:
b.第一款“投保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更正为“投保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撤销其投标文件、或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c.第二款“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或无正当理由不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更正为“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
d.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下列情形也属于本保单承保范围:
(1)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保人有弄虚作假或其他投标违法行为的;
(2)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及规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e.保险起保日前,投保人可自行办理批改或退保;保险起保日后,投保人须提交经被保险人书面盖章同意的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方能办理批改或退保,如保险公司未按本条规定办理批改或退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赔偿责任。
f.发生保险事故时,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的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当年发生的索赔案件,保险人须在本自然年度内赔付至被保险人并结案。
7)索赔材料:被保险人索赔时,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保险单》;
(2)《索赔申请书》;
(3)招标文件(仅需提供与保险索赔相关的部分);
(4)投标文件(仅需提供与保险索赔相关的部分);
(5)被保险人出具的保险事故发生的证明文件;
8)收到我公司提交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事实的书面函件后,由保险公司在一个月内向我司支付扣减或没收款;扣减或没收金额,为投标人所投标包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标准;
9)投标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最后一次参加投标,其投标有效期如超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年保保单无效。
10)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载明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相关信息提示:
如果投标人在所参与投标活动中采用投保保证保险方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险公司由投标人自主选择。目前已获悉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可承办该业务,考虑该方式属创新业务,为方便投标人,另将保险经纪公司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8797336076 郭经理、18997139911蒋经理)提供,具体由投标人咨询。
1.6扣减、补足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发生违约,且拒不缴纳违约金的,我公司有权要求保函/保单出票单位支付相应金额,不足部分我公司保留追缴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2021年度投标保证金被扣减或保函/保单索赔后,投标人应在参加下一次投标前补足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否则因保证金无效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2021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办理流程
1.选择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人整理好银行保函正本及《年度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附件1),交我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招标业务专柜人员,我公司审核通过后,通知投标人到供应商服务大厅领取《年度投标保证金专用证明》;
2.选择投标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人整理好保险合同正本(用于与保险合同复印件复核)、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年度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附件1),交我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招标业务专柜人员,我公司邀请保险专业人员审核通过后,通知投标人到供应商服务大厅领取《年度投标保证金专用证明》。
三.重要提醒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按所涉及标包保证金金额扣减年度投标保证金,且自扣减之日年度投标保证金和专用证明自动失效直至投标人补足年度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投标违法行为的;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扣减或没收情形。
四.其他事宜
1)未办理2021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每次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选择投标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交的保险合同或银行保函等保证文件持续有效。年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因保证文件效力问题导致年度投标保证金失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