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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综合能源海南1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招标编号:EPCGC2501)(升压站及送出工程部分、全过程监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2025年04月08日    

青海综合能源海南1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招标编号:EPCGC2501)

(升压站及送出工程部分、全过程监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青海综合能源海南1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招标编号:EPCGC2501)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电话通知)。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万元)

1

包01

青海综合能源海南1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33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部分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31005.623980

2

包03

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和储能部分全过程监理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59.300000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曦和绿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195607800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华联商务中心B栋写字楼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邮箱:0971-6193293/584981835@qq.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苑路1号楼(电力产业大厦)5楼

2025年4月8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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