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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3年服务类线下第十三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QH231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3年服务类线下第十三次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QH231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3年服务类线下第十三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QH2313)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电话通知)。

序号

分标编号

包号

包名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万元)  

1

001

包1

青海省海西州弘柳225MW900MWh储能电站工程设备监造

青海电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15.0000

2

002

包1

青海热水330千伏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特殊试验

青海电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48.3830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联系电话/邮箱:0971-6078706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89号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邮箱:0971-6076590/584981835@qq.com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3号

2023年11月21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夏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