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25年校内资产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5-070
1.采购条件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大学(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大学2025年校内资产评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大学2025年校内资产评估采购项目
2.2服务期:1年
2.3服务地点:青海大学校本部
2.4采购控制价:0.00元
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6采购内容:对青海大学各类资产进行评估。(具体内容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完成全部尽调评估工作,并出具合格且满足要求的评估报告)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3.6其他资质: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具有评估业务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须在青海省财政厅2025年已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名内。
4.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到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获取磋商文件。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jubo@163.com),在邮件成交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099773882)。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采购文件售出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5.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文件第六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5.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图纸除外)一概不予接受。
6.响应文件的密封
6.1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以及“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博雅金融广场3号楼13楼11301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及邮寄形式响应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8.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青海大学官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19785524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099773882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