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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地罐容积标定项目(第三次)询比公告

时间:2025年04月22日    

青海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地罐容积标定项目(第三次)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ZZ-FW-2025013-2)

询比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青海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地罐容积标定项目(第三次),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现委托青海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询比采购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采购项目简介

2.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地罐容积标定项目(第三次)

2.2采购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

2.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项目地点:青海石油分公司所属加油站

3、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1采购范围:选取第一名为成交单位。以容积法标定加油站地罐容积,出具容积表。

3.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3控制价:标定单罐最高金额:2250元,标定数量:44个,合计最高金额:99000元,费用包含出具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电子版、纸质版容积表。如标定完成后一个月内存在结果超差的地罐,中标人需重新标定至合格,重新标定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检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计量设备校准/检定证书、检定人员从业资格证(计量证、低压电工作业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设备设施防爆证明、劳动保护用品质检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时间,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3信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投标截止前10日内)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5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6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恒邦紫荆城3号楼三楼),持相关资料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备注:报名时供应商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线上获取: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及报名费转账凭证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zgcxm2023@163.com,并联系我公司人员)。报名成功后将发送询比文件电子版(所有携带材料的复印件都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留存备案。)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户名:青海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支行

账号:105067994045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恒邦紫荆城3号楼三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971-6233903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民和路58号

代理机构:青海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恒邦紫荆城3号楼三楼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971-5130207

2025年04月22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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