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丹麻镇锦州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青海华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互助土族自治县丹麻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互助县丹麻镇锦州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进行国内询比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互助县丹麻镇锦州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青海华明询比(工程)2025-017
2.3项目地点:互助县丹麻镇锦州村;
2.4项目预算额度:25.00万元
2.5招标范围:互助县丹麻镇锦州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3.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查询截图,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4.2投标人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3报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西宁创业孵化基地人才公寓11楼;
4.4报名所需资料: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3971295143@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4.5询比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09:00分,开标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西宁创业孵化基地人才公寓11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互助土族自治县丹麻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丹麻镇
联系方式:0972-8396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华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西宁创业孵化基地人才公寓11楼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71-6167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