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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分行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格尔木分行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招标人)现就格尔木分行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格尔木分行职工食堂维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青海省国丰公招(工程)2024-085)

二、项目简介

1.施工内容:全面改善员工就餐环境,合理拓宽食堂空间,需对现食堂进行屋顶防水、外墙保温、窗户更换、暖气片改装地暖、电路改造、储物间、卫生间等改造维修,以此达到食堂内部环境的充分利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项目类别:工程类。

4.最高限价:464548.42元。

5.采购内容: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工程施工服务。

6.施工工期:施工方应于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5日内开工,施工工期30个日历日。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供应商须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三证齐全)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职称;参加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4.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投标文件中所配置的关键人员均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5.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或开标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代表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8.农民工工资承诺: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9.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工程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件采购。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1.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施工方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将对应年份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于标书内,并加盖公章。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应能清晰看到相关财务数据、第三方审计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13.报价构成:此次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我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报价,报价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运输、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根据总分行限定的装修标准,严格控制项目增项签证。

 

四、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报名((1)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留存备案;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2)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3246265532@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联系人:钟女士电话:0971-3930630邮件:3246265532@qq.com

传真:0971-393063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

五、项目说明会(如有)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情况。各投标人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会议时间:**年**月**日**点整。

地点: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4年10月08日09点前发送至3246265532@qq.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七、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注:如为委托项目,则此处填写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邮编:810000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971-3930630

传真:0971-3930630

电子函件:3246265532@qq.com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9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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