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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某部服务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西宁某部服务社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西宁某部服务社项目

二、项目编号:青海国焱公招(服务)2024-289号

三、项目概况:

类别

产品系列

品牌

型号/规格

产地

计量单位

零售价

采购价

下浮率%

备注





























总下浮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不超过基准价的90%,(京东商城自营店各类商品(不含国家统一定价商品)每日零售价(不含运费及特惠活动)为基准价,京东商城自营店没有的商品,以部队周边大型超市为基准价)。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本项目第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品类经营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人员健康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不得为军队采购网或地方平台近两年内通报处理的供应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hgyzb@126.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现场踏勘:无

(一)现场踏勘时间:/。

(二)踏勘地点:/。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无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年/月/日/时至/时,联系人:/,电话:/。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_______《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__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8456071

邮箱:qhgyzb@126.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某单位

移动电话:15897179856

 

 

采购机构:(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