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2024年国有林管护(燃煤采购)询比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QHGX202402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采购内容:采购燃煤364吨;
2.3交货期:2024年10日15日以前;
2.4合同估算价:4732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0971-2722784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东座4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8827086
电子邮件:qhgangxin@163.com
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