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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群科新区自来水供水厂产权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出让群科新区自来水供水厂产权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化隆县群科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委托,拟对“出让群科新区自来水供水厂产权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予以公告,现邀请投标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出让群科新区自来水供水厂产权项目

1.2采购人:化隆县群科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资产估算价:8468.8万元(大写:捌仟肆佰陆拾捌万捌仟元整)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标的物范围:在建工程-化隆县群科新区供水厂。该水厂坐落在化隆县群科镇,包括取水泵房及相关设施,地下输送管道,净水设备生产线,配电房及共、配电设备,水质化验、检验设备,厂房,储水水池等配套设施。

具体的资产内容以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凡列入资产评估申报表内并经委托人确认的资产项目均在本次出让范围内。

2.2交付期限: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2.3非流动资产地点:化隆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已在相关部门备案,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2022年或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也可以提供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否则,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其他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比采购文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需线上购买文件的可将以上材料及询比采购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hpgcglyxgs2019@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线上报名。)

4.2获取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购买;

线上购买文件收款账户:

代理机构开户行:农业银行青海省西宁城北物流园支行

收款人:陈嘉蓉

银行账号:6230521940153305671

行号:103851010302

4.3获取询比文件地点: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化隆县群科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化隆县群科新区商务中心

联系人:安主任

联系电话:18697113465

代理机构: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3887957

2024年09月11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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