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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军马物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采购军马物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军马物资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国焱竞谈(货物)2024-280号

(2024-JJDDBJ-F300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额度

48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且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单位经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4.近三年内参加军队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提供承诺书)

5.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踏勘现场

本项目报名结束后,采购人须前往马场所在地进行实际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踏勘实际情况函进行投标。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允许根据谈判工作实际情况,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实质性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技术、服务和合同条款)。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 09 月 03日(北京时间)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文件售价

200元整

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谈判响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2、网上购买标书的磋商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gyzb@126.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某单位        

地址:西宁市湟中区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081657274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8456071

邮箱地址:qhgyzb@126.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

保证金

0.9万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大街支行

收款账号:2806001309000043259(开户行号:102851000139)       

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60 个日历日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谈判地点: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

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谈判响应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2、磋商供应商应按谈判响应文件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用于单独提交的“竞争性谈判首次报价表”1份)。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等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谈判响应文件为准。谈判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磋商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谈判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不满足以上条件,按无效处理。

4、电子文档采用可读的U盘编制,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日期,电子文档为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需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电子文档与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包括盖章和签字,并与书面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5、谈判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磋商供应商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须分别密封,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磋商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谈判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

采购项目名称:                正(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法人章)

于2024年09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方式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代理服务费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最终中标价核算收取。

其他要求

1、本公告发布于《军队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某单位

联系电话:13022855368     

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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