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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藏高原特色植物资源高值化利用研究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藏高原特色植物资源高值

化利用研究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委托,现对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藏高原特色植物资源高值化利用研究平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藏高原特色植物资源高值化利用研究平台

采购项目编号

SCIT-ZC-QH2024080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34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藏高原特色植物资源高值化利用研究平台;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13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经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提供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8月29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邮箱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8室)

文件购买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971-8176995-0

电子邮箱:czqhfgs@163.com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记录表中#号项(单位全称、电话、购买日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购买单位代表、手机号码、邮箱)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请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0日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4年9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4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43530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3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8室

联系人:孟先生、姚先生

联系电话:0971-8176995

传真:0971-8176995-0

邮箱:czqhfgs@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收款人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一般账号:698859723(标书费、成交服务费汇款,后附项目编号)行号:30585100700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

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财政部
联系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投诉书相关格式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进行填写,或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

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为准;

2.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地点。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3.线下报名供应商以领取的磋商文件为准,邮箱报名供应商以czqhfgs@163.com接收的磋商文件为准,其他版本文件不予认可。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9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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