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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系统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询比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系统服务项目已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青海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采购进行询比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青海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系统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青海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系统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1 项目地点:青海省内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①采购服务单位为监管单位部署一套基于国产化环境、供监管单位随时进行监测检查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扫描系统,不受登录限制,系统须具备对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安全管理等功能的常态化监测检查、规范化管理能力,具备对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信息质量、发布时效、传播效果、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管理等方面常态化监测检查、规范化管理能力,能够及时发现政府网站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重要文字表述错误、站点无法访问、链接错链死链、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等严重问题,能够及时发现政务新媒体存在的安全泄密隐患、重要文字表述错误、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僵尸”睡眠”“雷人雷语”等严重问题,第一时间向监管单位报告,确保我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②.每月开展一次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扫描,及时出具客观具体、真实有效的监测检查情况报告,清晰指明问题不足。在问题报告出具15天后针对整改情况进行二次扫描,出具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3 服务期:一年

2.4最高投标限价:45万元

2.5招标方式:询比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近五年须提供一项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青海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系统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到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03室(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报名的,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781324561@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1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19开标大厅(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晁先生

电话:0971-825250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联系人:丁先生

邮编:810001

电话:0971-6327712

传真:0971-6157379

2024年8月28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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