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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办案设备终端维护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大通法院办案设备终端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大通法院办案设备终端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国焱竞磋(服务)2024-264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国焱竞磋(服务)2024-264号

采购项目名称

大通法院办案设备终端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29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项目要求

磋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2、网上购买标书的磋商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gyzb@126.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磋商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4年08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磋商及磋商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22406

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45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0971-8456071

邮        箱:qhgyzb@126.com

联 系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五四大街支行

收款人

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6001309000043259(开户行号:102851000139)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督察室

联系电话:0971-2886088

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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