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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档案室办公设备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档案室办公设备

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档案室办公设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档案室办公设备。

1.2采购人: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档案室办公设备采购,技术要求与指标详见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高速扫描仪、零边距平板扫描仪、档案盒打印机、图形工作站等。

2.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货。

2.3交货地点:青海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和采购需求且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具有类似功能及用途的产品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任选其一):(1)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1440室购买询比采购文件。(2)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采购文件购买缴费凭证彩色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邮件主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简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赵女士,0971-3861440)在收到邮件后会将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各供应商邮箱。缴费账户名称: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银行账号:400059844912011。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1423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邮编:810003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971-3560903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

邮编:810003

联系人:张春洋

电话:15202531888

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________(项目名称)询比采购文件及办理询比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填)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填)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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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