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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某部办公楼消防整治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青海某部办公楼消防整治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HZB(非公)2024-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某部办公楼消防整治项目采购人为青海某部物资采购站,现委托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装室内消防喷淋管道5025米,喷淋头1790个,水流指示器14组;消防报警按钮48个,火灾探测器560个,声光报警器72个,消防广播69个,电力电缆5806米,各类指示灯591套,同步配线6154米;室外新建消防水池一座298立方米,挖土方2313立方米,灰土回填687立方米,室外消防给水管道796米,并同步恢复室内吊顶及室外破除路面等。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招标内容:安装室内消防喷淋管道5025米,喷淋头1790个,水流指示器14组;消防报警按钮48个,火灾探测器560个,声光报警器72个,消防广播69个,电力电缆5806米,各类指示灯591套,同步配线6154米;室外新建消防水池一座298立方米,挖土方2313立方米,灰土回填687立方米,室外消防给水管道796米,并同步恢复室内吊顶及室外破除路面等,以上所有建设内容全过程施工监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某部办公楼消防整治项目监理

发包内容:同招标内容

监理服务期:180天(具体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

信用要求: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上述内容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财务要求:

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扫描件,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同时提供以上2名注册会计师有效的注册证扫描件,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其他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需提供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通过网站: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

(3)省外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进青登记手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15种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1年至3年和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对于项目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列入军队项目“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参建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由建设单位同步函告属地政府有关负责部门,并协调依法进行处理。(投标人应附相关承诺函)

(6)投标人应妥善保管购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人员透露传播项目清单内容,中标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投标人应附相关承诺函)

(7)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3年内无违法和不良征信记录的工程监理企业;可接受招标人现地考察在建工程、办公场所、监理资质等条件。(投标人应附相关承诺函)

(8)中标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协议中关于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安装行为规范、图纸资料管理等各类要求。

(9)中标后采购单位将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由采购单位作出相应处罚,纳入黑名单,三年内或终身不得参加某部采购项目并通报地方相关主管部门。

(10)投标人如有两个以上名称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出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11)承诺声明应当包含: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保密承诺、廉政责任书、投标人其他承诺声明。(格式详见谈判文件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十、其他资料)

(12)我部项目不能用于业绩宣传。因政策调整导致项目撤消的情况不予以额外赔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8:00,在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A座写字楼17层)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公对公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务必标明项目名称。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万达广场支行;账号:63050110251300000032;收款人: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A座写字楼17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qhszbtbxh.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某部物资采购站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联系人:周助理

联系电话:1363978565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A座写字楼17层

电子邮箱:qhjh2018@163.com

联系人:白燕

电话:0971-8275572

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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