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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海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了高效推进海北州本级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我委拟遴选1家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负责遴选州本级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的招标代理机构,该选定机构不得参与后续遴选活动。

二、招标代理商资质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进入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

3.招标代理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材料。

三、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信用证明、公司简介等相关资质材料;

2.响应文件资料(按遴选评分表顺序)。

上述材料按顺序排放,均加盖公司印章(一正二副,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一同密封递到我委项目办,需在密封文件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提交时间及地址

1.文件应于2024年6月7日16:00前,以密封形式送到我委如下地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州人民政府办公楼2楼海北州卫健委209室。

2.联系人:冶廷超

联系电话:15109701199

五、遴选办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以各项目综合得分高者中选,同等分数下业绩分较高者中选,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表。

六、遴选地点及时间

遴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评分表

海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评分表

序号

评审要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序号

1

技术部分

(34分)

服务方案

30分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的编制有详细说明的,包括对项目的总体理解、项目实施过程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内部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管理制度等内容有针对性,内容完整、方案详尽、措施明确、思路清晰的得30分;内容较完整,无明显不准确、不合理的问题,能够满足采购文件需求的得20分;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制度较明确,基本满足采购文件需求的得10分;服务方案内容含糊,思路条理不清,文字表述一般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档案管理

10分

根据方案详尽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等综合评定,包含:档案管理制度、资料的归档与保存、资料的装订、资料的移交等内容;对以上资料管理的内容进行编制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案,内容健全、详尽、效率高并承诺资料完整移交的得10分;基本健全、无明显不足并承诺资料完整移交的的得7分;制度不健全、有明显不足的且无资料移交承诺的得5分;资料管理方案编排顺序不合理,无条理性且无资料移交承诺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服务承诺

4分

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的廉洁承诺、规范守法承诺、服务承诺,保密承诺。内容详尽合理、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每个承诺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

商务部分

(56分)

业绩

15分

招标代理机构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所代理的招标项目:承接过工程项目每个得1分;最多5分;承接过货物类项目每个得1分;最多5分;承接过服务类项目每个得1分;最多5分。注: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信用评价

 

12分

(1)2022年度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结果,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3分,B级得1分。以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为准。

(2)2023年度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结果,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3分,B级得1分。以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为准。

(3)2022年度全省招投标代理机构资信评价等级AAAAA级得6分,AAAA级得4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

专职人员

11分

(1)专职技术人员5人(含)及以上的得6分;专职技术人员3人(含)及以上的得3分。

注:提供青海省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或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证扫描件(证书工作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须一致,否则不得分)、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提供齐全得分,未提供齐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每提供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最多3分。

(3)高级职称加2分。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提供齐全得分,未提供齐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

10分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从事招标代理工作3年以上;

提供三年(2021年-2023年)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提供齐全的得4分,未提供齐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2021年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一项工程项目的相关业绩,得2分,提供一项货物项目的相关业绩,得2分,提供一项服务项目的相关业绩,得2分,满分6分。注:提供委托代理协议,未提供的不得分。

公司实力

8分

投标人在青海省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办公室等相关办公区域,配备合理。

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米(含)以上,并有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的得8分,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在150平米(含)以上,并有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的得5分,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在100平米(含)以上,并有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的得2分;注: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办公室照片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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