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工业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24-03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380000.00元(包1:170000.00元,包2:210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2个 |
采购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及附件(CM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附件。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或邮箱购买(qinghailianxiang@163.com)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份( 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张女士 电子邮箱:qinghailianxiang@163.com 电话:0971-6511500 |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持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qinghailianxiang@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5209740003 联系地址: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52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651150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63001373637050216012 |
其他事项 | 1、供应商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2、磋商内容如有变动,以磋商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3、本项目磋商公告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联合体各方投标均无效。 5、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协议,确定牵头单位,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成交原则:每个供应商最多中一个包,若同时在两个包或多个包评分排名第一,则按大包优先原则中标一个包。 |
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部门: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74--8522010 |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