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展厅基础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青招字非2024-05083
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展厅基础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展厅基础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1.2釆购人: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展厅基础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7标段划分及描述:/
1.8采购金额:358767.98元
1.9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2.1采购范围: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展厅基础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2.3建设地点: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
3.1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供应商,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3)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后,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截图)如无法在信用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查询到相关信息,供应商需出具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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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qhcxzbywb3@sina.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进行确认(获取文件联系人:马妍君,联系电话0971-6118368);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材料后1日内,将询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所留邮箱。未确认的供应商视为不参加本次询比。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询比文件售出后不退。(获取文件专用账号:400069945805017,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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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810000 |
联系人:胡老师 | 联系人:牛春林、马妍君 |
电话:0977-8281420 | 电话:0971-6118368 |
传真:/ | 传真:/ |
网址:/ | 网址:www.qhcxzb.com |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