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海东市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前河台其至中川乡峡口村公路)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海东市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前河台其至中川

乡峡口村公路)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海东市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前河台其至中川乡峡口村公路)工程(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青海纵赢询比(工程)2024-014)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标,欢迎有潜在的投标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前河台其至中川乡峡口村公路)工程

1.2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该项目建设前河台其至中川乡峡口村公路。公路路线全长22.0km,设计修复里程为3.24km,包括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及交安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询比文件。

海东市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前河台其至中川乡峡口村公路)工程询比采购公告1.6控制价:(小写)1927328.00元,(大写)壹佰玖拾贰万柒仟叁佰贰拾捌元整。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海东市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前河台其至中川乡峡口村公路)工程。

2.2计划工期:14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9月3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民和县前河台其至中川乡峡口村公路(经度102.89315682,纬度35.94279067)。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a.2022年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受此限制,提供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b.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今)有公路工程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及交(竣)工验收资料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等证件。(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及失信人查询截图)。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qinghai.etrading.cn/线上报名。报名时需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及采购文件购买回执单。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qinghai.etrading.cn/线上电子投标,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使用CA锁完成线上不见面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响应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欢迎所有有资质能力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青海新点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无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办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其他

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冶老师

电话:0972-8532133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文成路支行

银行账号:0608201000244742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0971-4329989

邮箱地址:qhzongying@163.com

2024年04月30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青海劳安建工贸有限公司